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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FY-CYS-6電力用油取樣箱的詳細資料:
電力用油(變壓器油、汽輪機油) 取 樣 方 法
GB 7597
電力用油取樣箱適用于變壓器、互感器、油開關(guān)、套管等充油電氣設備及汽輪機用油分 析試驗樣品的采集。
1 取樣工具
1.1 取樣瓶:
500~1000mL磨口具塞玻璃瓶,并應貼標簽。
1.1.1 適用范圍
適用于常規(guī)分析。
1.1.2 取樣瓶的準備
取樣瓶先用洗滌劑進行清洗,再用自來水沖洗,用蒸餾水洗凈,烘干、冷 卻后,蓋緊瓶塞。
1.2 注射器:
電力用油取樣箱應使用20~100mL的全玻璃注射器(采用銅頭的),注射器應裝在一個油樣盒內(nèi),該盒應避光、防震、防潮等。注射器頭部用小膠皮頭密封。
1.2.1 適用范圍
適用于油中水分含量測定和油中溶解氣體(油中總含氣量)分析。
1.2.2 注射器的準備
取樣注射器使用前,按順序用有機溶劑、自來水、蒸餾水洗凈,在105℃溫度 下充分干燥,或采用吹風機熱風干燥。干燥后,立即用小膠頭蓋住頭部待用(保存干燥器中)。
1.3 油桶取樣用的取樣管(見圖1)。
1.4 油罐或油槽車取樣用的取樣勺(見圖2)。
1.5 從充油電氣設備中取樣,還應有防止污染的密封取樣閥(或稱放油接頭)及密封 可靠的醫(yī)用金屬三通閥和作為導油管用的透明膠管(耐油)或塑料管(見圖3)。
2 取樣方法和取樣部位
2.1 常規(guī)分析取樣
1—設備本體;2—膠墊;3—放油閥;4—放油接頭;
5—放油閥;6—放油螺絲
2.1.1 油桶中取樣:
2.1.1.1 試油應從污染嚴重的底部取樣,必要時可抽查上部油樣。
2.1.1.2 開啟桶蓋前需用干凈甲級棉紗或布將桶蓋外部擦凈,然后用清潔、干燥的 取樣管取樣。
2.1.1.3 從整批油桶內(nèi)取樣時,取樣的桶數(shù)應能足夠代表該批油的質(zhì)量。
2.1.1.4 每次試驗應按上表規(guī)定取數(shù)個單一油樣,并再用它們均勻混合成一個混合 油樣。
a.單一油樣就是從某一個容器底部取的油樣。
b.混合油樣就是取有代表性的數(shù)個容器底部的油樣再混合均勻的油樣。
2.1.2 油罐或槽車中取樣:
2.1.2.1 油樣應從污染嚴重的油罐底部取出,必要時可抽查上部油樣。
2.1.2.2 從油罐或槽車中取樣前,應排去取樣工具內(nèi)存油,然后取樣。
2.1.3 電氣設備中取樣:
2.1.3.1 對于變壓器、油開關(guān)或其他充油電氣設備,應從下部閥門處取樣。取樣前 油閥門需先用干凈甲級棉紗或布擦凈,再放油沖洗干凈。
2.1.3.2 對需要取樣的套管,在停電檢修時,從取樣孔取樣。
2.1.3.3 沒有放油管或取樣閥門的充油電氣設備,可在停電或檢修時設法取樣。進 口全密封無取樣閥的設備,按制造廠規(guī)定取樣。
2.1.4 汽輪機(或水輪機、調(diào)相機、大型汽動給水泵)油系統(tǒng)中取樣:
2.1.4.1 正常監(jiān)督試驗由冷油器取樣。
2.1.4.2 檢查油的臟污及水分時,自油箱底部取樣。
注:① 在取樣時應嚴格遵守用油設備的現(xiàn)場安全規(guī)程。
② 基建或進口設備的油樣除一部分進行試驗外,另一部分尚應保存適當時 間,以備考查。
③ 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,應按試驗方法要求進行取樣。
2.2 變壓器油中水分和油中溶解氣體分析取樣
2.2.1 取樣方法:
2.2.1.1 取樣的要求
a.油樣應能代表設備本體油,應避免在油循環(huán)不夠充分的死角處取樣。一般應 從設備底部的取樣閥取樣,在特殊情況下可在不同取樣部位取樣。
b.取樣要求全密封,即取樣連接方式可靠,不能讓油中溶解水分及氣體逸散, 也不能混入空氣(必須排凈取樣接頭內(nèi)殘存的空氣),操作時油中不得產(chǎn)生氣泡。
c.取樣應在晴天進行。取樣后要求注射器芯子能自由活動,以避免形成負壓空 腔。
d.油樣應避光保存。
2.2.1.2 取樣操作
取樣操作如圖3所示:
a.取下設備放油閥處的防塵罩,旋開螺絲6讓油徐徐流出。
b.將放油接頭4(見圖3)安裝于放油閥上,并使放油膠管(耐油)置于放油接頭的 上部,排除接頭內(nèi)的空氣,待油流出。
c.將導管、三通、注射器依次接好后,裝于放油接頭5處,按箭頭方向排除放 油閥門的死油,并沖洗連接導管。
d.旋轉(zhuǎn)三通,利用油本身壓力使油注入注射器,以便濕潤和沖洗注射器(注射器 要沖洗2~3次)。
e.旋轉(zhuǎn)三通與設備本體隔絕,推注射器芯子使其排空。
f.旋轉(zhuǎn)三通與大氣隔絕,借設備油的自然壓力使油緩緩進入注射器中。
g.當注射器中油樣達到所需毫升數(shù)時,立即旋轉(zhuǎn)三通與本體隔絕,從注射器上 拔下三通,在小膠頭內(nèi)的空氣泡被油置換之后,蓋在注射器的頭部,將注射器置于油樣盒內(nèi),填好樣品標簽。
2.2.2 取樣量:
a.進行油中水分含量測定用的油樣,可同時用于油中溶解氣體分析,不必單獨 取樣。
b.常規(guī)分析根據(jù)設備油量情況采取樣品,以夠試驗用為限。
c.做溶解氣體分析時,取樣量為50~100mL。
d.于測定油中水分含量的油樣,可取20mL。
2.2.3 樣品標簽:
標簽的內(nèi)容有:單位、設備名稱、型號、取樣日期、取樣部位、取樣天氣、取 樣油溫、運行負荷、油牌號及油量。
3 油樣的運輸和保存
油樣應盡快進行分析,做油中溶解氣體分析的油樣不得超過四天;做油中水分 含量的油樣不得超過十天。油樣在運輸中應盡量避免劇烈震動,防止容器破碎,盡 可能避免空運。油樣運輸和保存期間,必須避光,并保證注射器芯能自由滑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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